各市科技局、财政局,自治区有关部门:
为了做好2008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,按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现将《2008年度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》(以下简称“指南”)和申请须知印发给你们。请你们按照指南和申请须知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筛选、审核和汇总、推荐工作。自治区科技厅为项目申报受理单位。各市科技局应主动商财政局,联合行文上报本地区的项目。自治区有关部门推荐的项目可直接申报科技厅。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0日下午5:00时,以收到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时间为准。
受理地址: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(3楼)(南宁市怡宾路6号),联系电话:0771-5595542。
联系人与电话:
自治区科技厅(农村科技处):吴坚新
0771-2618482 2803615(传真)
自治区财政厅(教科文处):李开生
0771-5331624
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:蔡勇、劳玲
0771-5302004 5302002
附件:1.2008年度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
2.2008年度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须知
3.2008年广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(格式)和可研报告提纲
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
二○○八年六月二十七日
相关下载:
关于开展2008年度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.doc
附件1:2008年度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.doc
附件2:2008年度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须知.doc
附件3:2008年广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(格式).doc
附件3第二部分: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