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督检查科技厅及科技厅系统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、命令的情况。对科技厅领导干部实行《行政监察法》规定范围内的监督;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,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进行政纪教育;督促、协调科技厅研究制订本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;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,调查处理检查、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;完成自治区监察厅和科技厅、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副组长(主任):伍洁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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